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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面前,不再沉默

来源:本站    时间:2016-12-07    点击次数:

法律面前,不再沉默

 

四川鑫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熊洲

 

人们常说,沉默是金。这话被多少父母用来盯瞩子女外出的行为准则。人们用它来告诫自己:言多必失,少说多做,祸从口出,实干兴邦空谈误国。总之,能闭嘴的时候就闭嘴。

在古老的传统中,也铬上了一个深深的印记,万事莫吃上司法,老人们的脑海里深深地认定这样一个道理。

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,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,一些历史沉留的、还带有封建印铬的沉旧思想,应该得到解放,必须树立法治意识。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,是国家治理社会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,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。我们只有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、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,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,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。

很多时候,人会被习惯和情绪所无形控制。沉默久了就失去了说话的能力。几千年的封建习俗已让中国社会习惯明哲保身,说多错多,活着就是好事。只要自己和家人没受伤害或大伤害,对很多恶事也是无所谓的。“莫管闲事”就是一个很好的理由。直到有一天,当黑暗延伸到自己,才奋力嘶喊,看到的也许是当日自己的“无所谓”。有一句话说的好:你可以不勇敢,可以不说真话,可以逃避;但是不要阻止那些善良而又有勇气的人们说话,以及为了他人而付出的血汗。当一些人为了这个社会在付出的时候,请不要嘲笑他们的“卑微”和“愚蠢”。

沉默的人数越多,打破沉默就越难——因为当越来越多的人卷入沉默的漩涡,从这个漩涡中挣脱出来需要的力气就越大。历史上的先知,往往命运悲惨。面对第一个站出来大喊“黄帝的新装”的人,人们往往不会顺着他的手指去看有没有新装,而是怒斥他为什么吵醒了自己的好觉。甚至,他们会因为那个人的勇气映照出自己的怯懦而恼羞成怒,你那么大喊大叫干什么?哗众取宠、爱出风头、不识时务,神经病。“沉默如癌细胞般分裂生长”,黄帝的新装就这样在“合群”的人们的相互拥抱中越长越大。

沉默的越久,压抑的越久,所隐蔽的力量就会越大,带来的危害也就越大。推动面全依法治国的道路也越艰辛。法律面前,不需沉默。

当前推进依法治国,法律面前,沉默不是金,而是社会的悲剧。

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。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,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。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,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形成守法光荣、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,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、自觉遵守者、坚定捍卫者。

从公民道德建设,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,强化规则意识,倡导契约精神,弘扬公序良俗。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,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、社会责任、家庭责任。

法律面前,不需再沉默。只有人人拿起法律武器,维护社会公平、维护他人和个人权益、维护社会秩序,才能创建依法治办的环境氛围,才有依法治企的生存空间,才有依法为民的基础。

法律面前,不需再沉默。只有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、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,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、依法维护权益,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。

法律面前,不需再沉默。也只有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,完善调解、仲裁、行政裁决、行政复议、诉讼等有机衔接、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。加强行业性、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,完善调解、工作体系。完善仲裁制度,提高仲裁公信力。健全行政裁决制度,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。

法律面前,不需再沉默。如果对违法行为漠视、对他人违法漠然、对自己违淡然,是新时期的最大悲剧,最终也将损害自己。

法律面前,不需再沉默。从我做起,从今天做起。

法治中国,我们行动进行时。